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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3-03-27 / 人气: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3〕2 号)精神,更好实施人才东莞战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我市党管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是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的根本保证。党管人才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原则。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包括规划人才发展战略,制定并落实人才发展重大政策,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良好服务等。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有效解决人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2.加强党管人才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迫切需要向现代产业体系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由低端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而制约转型转变的最大瓶颈是人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打好人才工作主动仗,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培养和造就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促进人才东莞战略的更好实施和构建“人才型城市”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工作大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更好地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4.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大力推进人才东莞战略,着眼于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尊重规律,分类指导,整合力量,强化服务,正确处理党管人才与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使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全社会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三、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人才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人才工作,解决人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人才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党委常委(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直接联系服务一批高层次人才。强化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各镇街党委、园区工委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政府所属系统内人才资源规模比较大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6.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以抓大事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全局工作。要重点抓好人才战略思想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深入研究人才东莞战略和党管人才工作;抓好总体规划制定,统筹制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体系,明确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实现途径;抓好重要政策统筹,制定和完善重大人才政策,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创新工程策划,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设计并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抓好重点人才培养,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大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重大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探索创新有效载体和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党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7.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党政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克服部门之间人才政策相互脱节、相互掣肘的现象,合力推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市、镇街人力资源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科技、财政、教育、文化、卫生、经信、农业、民政等主要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土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住建、房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人才提供各类民生保障服务。
   8.切实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每年组织开展1-2 次政策宣讲活动,引导和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了解掌握所在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政策和重点人才工程,充分调动他们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做好本单位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用人机制,尊重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灵活机制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
   9.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行业协会、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人才,真诚服务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从事国际人才交流的民间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四、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10.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活动等,都要事前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事后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汇报。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注意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才工作专项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11.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同级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部署,及时将年度人才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
   12.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召开一次党管人才工作的情况通报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交流本季度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布置下季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街、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安排综合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交流信息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通过简报、新闻媒体、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交流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每年底对本年度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13.完善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健全检查通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年度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制度,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探索采用第三方对各地各部门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五、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
   14.坚持理论指导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让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人才优先发展、人才以用为本等“人才型城市”的新思想新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人才理论对人才实践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要及时总结人才工作实践经验,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15.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包括“三重”建设、园区建设、特色区域建设等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点队伍包括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土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艺术人才等人才队伍。人才工作的重点平台包括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大厦、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东莞留学人员创业园、东莞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加快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开发。
   16.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指导有机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国家、省和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为指引,研究制定各类人才队伍专项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规划,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谋划和推动人才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人才特点,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措施、评价标准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岗相适、才尽其用,积极推进人才强市、人才强镇、人才强企、人才强校、人才强院工作。
   17.坚持加强宏观管理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发展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建立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办法,实现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18.坚持完善政策体系与创新体制机制有机结合。制定配套具有本市特色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在配套资金、住房、税收、落户、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进行政策的创新和突破,及时废除、更新或修改不适应人才发展要求的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善于总结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长效机制。以政策创新带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促进科学发展的培养开发机制,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市场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发现机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开放有序、来去自由的流动配置机制,尊重创新创造、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松山湖国家高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六、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保障措施
   19.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责任。实行各镇街、园区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人才工作任务落实。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每年发布人才资源统计公报。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围绕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环境改善、人才作用发挥、人才工作创新等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20.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按照“编制、职责、人员、工作”四到位的要求,各镇街党委、园区工委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机构。市要设立东莞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加强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21.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每年至少组织人才工作者参加 1 次教育培训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选调一批知全局、懂人才、干实事、善服务的同志充实到人才工作队伍,增强人才工作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和避免在人才经费使用、人才项目评审中出现腐败行为。
   22.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证。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12 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10 亿元,连续五年5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各镇街(园区)每年要按照不低于财政总收入3%的比例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积极扶持人才开发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党管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大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人文环境,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工作环境,生态优美、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诚信守法、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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