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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09 / 人气:

《东莞市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09 11:23
一、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什么?

  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加强技工院校党的建设。推动实现全市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在技工院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工匠精神融入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完善技工教育多元投入机制的措施有哪些?

  (一)完善社会化培训激励机制,公办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全额返还给学校使用,在合理扣除成本后,按60%的比例提取用于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三、如何建设一支高水平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技工院校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一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等,建立一支专业师资领军队伍。

  (二)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所需条件可设置为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三)技工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

  四、鼓励民办技工学校培养更多适应东莞产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在民办技工院校中遴选扶持一批符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示范性专业,根据入选专业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一、二、三年级学生数(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的高级工班及以上的学生数不纳入计算),按每人200元标准,每年给予院校示范性专业建设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训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项目。

  五、技工院校是否可以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

  技工院校可培养全日制学籍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也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技工院校可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助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承担培训任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社会化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六、技工院校是否可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鼓励技工院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学生积极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极培育技工院校成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各类群体提供培训评价服务。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技工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是否有扶持措施?

  鼓励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按规定同外国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引进国际先进技能人才标准和职教模式,开设国际课程班,深化一体化课程改革,培养具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开设国际课程班的院校,可根据当年办学实际所需费用申请生均经费资金补贴,资金补贴金额的上限为当年国际课程班在校生人数乘以5000元;国际课程班学生考取国际职业技能证书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学生考证补贴。

  八、深化技工院校产教融合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

  (二)全面推广实施“校企双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训、办学质量评价、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合作,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和一体化师资。

  (三)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转岗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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