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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日期:2022-03-02 / 人气:

       3月2日,《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按此《办法》,未来3年,东莞将每年遴选2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10个“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20个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50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每个项目分别资助5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
     《办法》对遴选对象及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的引进单位是东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的团队专科水平及团队综合影响力须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或以上。
       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每个团队引进培养项目给予500万元资助。团队正式到位后,培养期第一年拨付250万,培养期第三年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150万,培养期满验收合格的拨付100万元。
       在“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遴选10名医术高超,学术造诣高,在临床一线治疗疑难、危重病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东莞名医”,建设“东莞名医工作室”。
       “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在培养期内培养带教3至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年后,培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专业水平、临床诊治等方面能力显著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居于东莞该专业领域前列。
       在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遴选20 名在全市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学领军人才,为其建设专科团队,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队伍。
       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满后,医学领军人才的专业水平、学术科研、技术创新等能力显著提升,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要业绩成果,同时其培养带教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协定的培养目标。
       在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遴选出50名45岁以下的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培养一批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医学人才后备力量。
       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属提升项目,每年实施年度考核评估,暂不作终期验收。每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15万元资助,第一年拨付5万元,第二年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拨付5万元。
     《办法》明确,以上经费纳入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及学科建设部分)解决。其中,补助对象为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由市财政负担,补助对象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镇街(园区)公立医疗机构的,由市、属地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
       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的培养带教经费部分,由所在单位统筹使用,且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落实资助经费并按规范程序核拨。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其余经费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套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还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5%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逐步达到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奖励和引进。鼓励培养对象在培养期 间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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