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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户人才也可申请公租房

日期:2017-08-18 / 人气:

       8月18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除了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入户人才也可申请公租房。
       与本地户籍家庭相比,新入户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资产等条件的限制。
       新入户人才认定条件: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三年;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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