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的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日期:2017-08-23 / 人气:
8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的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将东莞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名城,力争2020年前入选全国创新型城市。
为此,东莞将推出创新型城市“提速计划”等十大行动计划,聚焦对接国家与省的重大布局,补齐东莞市科技创新关键短板。同时市财政将在此前每年20亿元规模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打造“升级版”。
创新布局:突出建设广深科技走廊
在创新布局方面,东莞作为广州和深圳之间的重要枢纽,将重点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加强与广州、深圳的合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打破跨区域跨领域的制度障碍,推动创新走廊产业提质增量,推动创新走廊沿线环境提升。
除上述“一廊”,东莞还将突出建设“两核”“三带”。其中,“两核”分别指打造松山湖创新核心和打造滨海湾创新核心,前者将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目标,后者则以东莞开放型经济引领区为目标。
任务抓手:十大计划抓“大”补“短”
在任务抓手方面,文件提出实施“十大行动计划”,具体包括:实施创新型城市“提速计划”, 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鲲鹏计划”,科技创新平台“支撑计划”, 核心技术攻关“攀登计划”, 龙头科技企业“倍增计划”, 新兴产业“引领计划”,创新人才“领航计划”,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联网计划”,知识产权“护航计划”等十项。
资金保障:“科技东莞”每年再增10亿元
《行动计划》提出经费投入再提升,即在原有“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核心技术攻关、龙头科技企业培育、人才团队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东莞市都有优厚的奖补支持。譬如,对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平台,市财政对每个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经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符合条件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市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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