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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印发产才融合系列人才新政

日期:2025-10-14 / 人气:

       10月14日,东莞正式对外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与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等多项配套政策,首次明确“抓产业必须抓人才”的改革导向,打破以往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分头推进”的壁垒。
       在体制机制重构上,《实施意见》提出系列突破性举措:一是赋予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人才评价主导权,由各主管部门分层分类制定产业人才评价目录,将人才引育工作作为政策制定、科技项目评审的重要因素,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精准对接;二是深化市场化评价改革,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重大科研平台、高等院校下放“自定评价标准、自制评价方案、自主评价人才”权限,鼓励“以岗定才、以绩定才、以赛定才”破解“四唯”难题;三是创新人才资金管理机制,探索设立全市人才专项资金池,推行财政资金“补改投”模式,将无偿拨款转为股权投资,通过 “风险豁免+滚动支持”放大资金效能,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可持续资金保障。
       在“聚产引才”环节,突出“靶向性改革”。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才缺口,实施“一人一策”引进全球顶尖人才,赋予顶尖科学家全权负责制与“容错权”,从事业平台、团队支持、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周期改革服务”;依托“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将新引进博士、硕士及重点产业本科毕业生全面纳入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同步布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北京)、打造“全球科技人才云图”,以“招才路径改革”拓宽全球引才网络,推动“双招双引”同频共振。
       在“依产育才”环节,深化“协同性改革”。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目标,在科技人才培育上,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攻关机制,让科技人才在重大技术突破中成长;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上,建设创新中心和联合培养基地,给予研发经费补助与联培硕博士生活补助,形成“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育才改革路径;在技能人才培育上,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企业评聘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赋予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的权限,以“技能评价改革”夯实产业工人队伍根基。
       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东莞出台多项配套政策,从评价机制、服务保障、创业支持、培养提升到引才奖励形成闭环,以“精准滴灌”破解人才发展痛点。其中,《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创新构建“认定+专家评定+举荐自评”三维评价体系,建立A-F六类人才动态目录,评价方式更灵活:“认定”针对获得特定奖项、荣誉或任特定职务的人才;“专家评定”面向未直接符合目录但经评审达到标准的人才;“举荐自评”则将评价权限下放给“8+8+4”领域重点企业等单位。
       《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整合优化服务资源,推出“优才卡”分层服务体系。补贴方式再升级:A/B类人才最高享500万元购房补贴或200万元生活补贴,C/D类人才最高享150万元购房补贴或60万元生活补贴,E类新引进人才最高享10万元补贴,分阶段发放。新增专项人才商业医疗保险等20余项服务措施,覆盖人才生活全场景。
       《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聚焦战略科学家团队、创新科研团队、青年科技人才三大群体,构建“梯度支持+模式创新”的创业赋能体系。对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给予重点支持;聚焦中试验证等环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创新资金模式,将部分无偿拨款转为股权投资,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容错。
       《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依托多元平台覆盖人才成长全周期。建设卓越工程师创新中心、现场工程师培育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针对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开展精准分类培养。支持在职攻读博士、考取正高级职称、获取CFA/FRM等职业资格。
       《东莞市社会化引才用才奖励实施办法》聚焦“以企引才、以才引才、平台引才”。成功引进A类人才奖励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用人单位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高层次人才“以才引才”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展望未来,东莞将以系列人才新政为契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突破“四链融合”深沟壁垒,为打造大湾区人才高地、支撑“8+8+4”现代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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