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境外人才7月起可申领个税补贴
日期:2020-07-01 / 人气:
7月1日起,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将进入受理阶段。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补贴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其个人所得税已缴数额应当以次年办理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准。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计算,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
对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财政补贴按照自愿申报、认定审核的方式,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境外高端人才、境外紧缺人才的认定及相应财政补贴资金受理、审核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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