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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2020年)》《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获审议通过

日期:2018-07-19 / 人气:

       7月19日,东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2020年)》《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构建以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类实物房源为有效供应,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去库存”工作为重点的住房体系。
       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新增住房供应量(含货币补贴)为47万套。其中,新增商品住房有效供应27万套;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
       在人才住房建设方面,东莞将把新入户人才纳入公租房货币补贴范围。鼓励人才扎根东莞就业创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东莞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以下称为“新入户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可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同时,规划提出,租赁型高层次人才住房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产权型高层次人才住房项目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地,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时,优先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并确保优先落地。基础型人才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为成套住房或宿舍型住房。
       在人才住房的空间布局上,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建设。规划新增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实物供应2.9万套,空间布局为城区片区4500套,松山湖片区21000套,滨海片区1500套,水乡新城片区600套,东南临深片区60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800套。规划新增的基础型人才住房1.3万套实物供应,空间布局为松山湖片区8300套,滨海片区275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19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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