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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印发《幸福花园人才房配租及租房补贴方案》

日期:2017-08-21 / 人气:

        8月21日,松山湖正式印发《幸福花园人才房配租及租房补贴方案》(简称《方案》),并同步接受申请。作为全市少有面向高端人才的公租房,幸福花园根据不同人才“量身定制”,新增3000多套高端人才公租房,解决人才居住问题。
       根据《方案》,凡申请幸福花园的人才,其所在单位须为在松山湖(生态园)工商登记注册、在园区有独立经营场所的独立法人,符合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机器人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总部经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软件及信息服务、现代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等)等园区“4+1”主导产业及重点扶持的其他产业。
        所有申请入住幸福花园的人才(求职大学生除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未在东莞市购买商品房(含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在高新区工作且与前述符合条件的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人纳税申报单位一致;未租住其他公租房。
对于单位推荐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享受一定数量的推荐本单位人才入住幸福花园的名额,例如经东莞市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及规上工业企业等。另外,今年以来,东莞市大力推进企业“倍增计划”,对于园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也有一定的名额。
       对于求职大学生,《方案》规定,凡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有意向来园区就业、尚未入职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入住幸福花园。
      《方案》明确,凡入住幸福花园的人才,还可以按照标准享受补贴:博士、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及获得国家、省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人才,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可享受13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硕士、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获得市及园区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人才、初创企业持股人,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2年;新就业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上年度在松山湖(生态园)缴纳个人薪金收入所得税达3万元以上(含)的人才,可享受7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补贴1年;求职大学生可享受全额补贴,免费入住幸福花园。园区将安排一定数量可拎包入住的单套间提供给求职大学生,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配租,住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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