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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倍增计划”人才相关政策细则

日期:2017-06-19 / 人气:

       6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实施细则》《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等多项“倍增计划”相关事项。
       每年最高奖励骨干人才100万元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实施细则》规定,按试点企认定前一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企业每年每家分配10个资助名额,前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含)-10亿元企业每年每家分配6个资助名额,前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每年每家分配3个资助名额。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资金申报对象,为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企业认为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同时,还要求该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试点企业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社保,优先资助已落户东莞的骨干人才。
       对于这些骨干人才,我市将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住房补贴。同时,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试点企业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翻番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已享有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试点企业,在倍增期间指标数量按其认定前一年的基础上翻倍配置。原来未享有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试点企业,在倍增期间该试点企业被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个指标,2亿(含)至10亿元的给予4个指标,2亿元以下的给予2个指标。
       试点企业在民办学校学位补助方面,倍增期间按其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可安排45个学位补助指标,2亿(含)至10亿元的可安排30个,2亿元以下的可安排15个。
       实施细则规定,将试点企业倍增过程中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长部分50%或30%作为服务包资金额度,用于补助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校的相关费用。其中,一学年学费不超过5000元的可据实补助;一学年学费超过5000元的,在补助5000元基础上,对超出部分的60%给予补助。一年学学费补助额不超过1万元。
       该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与所在试点企业已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试点企业缴纳社保一个月或以上的试点企业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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