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出台《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7-05-14 / 人气:
5月14日,为进一步吸引港澳年轻人到东莞创业,松山湖(生态园)推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单项资助港澳青年创业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该办法,45周岁以下的香港籍或澳门籍青年,只要在松山湖(生态园)注册企业且持股50%以上,即可获得资金支持。其中,创业启动资金最高为20万元。企业的办公场地可享受2年内不超过4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可达100平方米。港澳籍高级主管或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其在松山湖(生态园)租赁住房,每人可享受两年内月租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的房租补贴。
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东莞松山湖将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投资补贴,对单一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根据该办法,45周岁以下的香港籍或澳门籍青年,只要在松山湖(生态园)注册企业且持股50%以上,即可获得资金支持。其中,创业启动资金最高为20万元。企业的办公场地可享受2年内不超过4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可达100平方米。港澳籍高级主管或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其在松山湖(生态园)租赁住房,每人可享受两年内月租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的房租补贴。
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东莞松山湖将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投资补贴,对单一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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