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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次发布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

日期:2025-12-31 / 人气:

       2025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同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发《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这是广东省首个面向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出台的专项目录,是两岸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打通两岸人才职称通道,促进台湾地区优秀人才来莞执业便利。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东莞一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促进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工作的支持。2023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东莞成为国家级两岸合作平台,也是国务院批准在广东设立的首个对台合作重大平台,是粤港澳大湾区又一个国家级重大合作平台。
       由于两岸的体制机制、法律体系不同等诸多因素,职业资格互通存在障碍。职业资格共通是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重要方面,率先探索做好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服务,是落实台湾同胞同等待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快促进两岸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和共融发展。2024年9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东莞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工作。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精心指导支持下,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统筹力度,确立“符合政策、需求导向、稳慎推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入开展需求和政策调研,与部门充分沟通论证,立足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形成东莞市《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第一批)》。目录的制定坚持制造业当家,结合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较大和在莞台资企业较集中的产业领域,涵盖建筑工程领域、电子工程领域和机电工程领域等28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持有《目录》中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在东莞工作的台湾居民,从事与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可按规定条件向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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