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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健全战略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助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日期:2024-09-30 / 人气:

       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这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点和要求。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城市,东莞有上千万人口,人才总量达328.2万人,拥有研发机构、企业实验室等1500多家,具备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良好条件。新征程上,东莞将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上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作出更大贡献。
       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提高国家战略人才供给可控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当今世界人才的竞争首先是人才培养的竞争。近年来,东莞立足科技和产业基础,着力引进建设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推动本土高校专业设置优化,大力开展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校企联合培养,聚焦攻坚重大项目,完成重要任务,集中力量培育高端科创人才,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有力保障,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果。下一步,东莞将持续深化探索,不断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一是完善“大科学装置+高校(科研机构)+龙头科技企业”的联动培养机制。以中国散裂中子源、先进阿秒激光等大科学装置为核心,联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9所本土高校为主阵地,强化科教产合作和校企协同育人,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用人单位和科研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基础研究、高校理论传授、科技企业成果转化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完善卓越工程师规模化培养机制。充分做好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等2个国家试点任务,在近3年试点基础上,以建立学生培养专项评价标准为突破口,健全企业遴选、高校对接、招生就业等工作流程,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新工科建设,支持高校与科研平台、龙头企业合作打造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构建卓越工程师规模化培养、使用全链条工作机制。三是深化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基地”培训体系,推动各镇街、园区深化“镇街技谷”,完善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与东莞市战略性产业相匹配的技工教育专业集群,支持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培育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优化人才引进保障机制,提高国家战略人才全球配置能力。东莞是沿海窗口城市,有70多万莞籍港澳同胞和侨胞,有大批留学人员,还拥有1.3万多家外资企业,具有吸引外智的良好基础。近年来,东莞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等172家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实施“平台引才”,引进2个战略科学家团队和一大批国际专家,其中,国际专家牵头组建的省级创新科研团队有18个。下一步,东莞将进一步优化引才保障机制,提升在全球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一是提升重大创新平台引才自主权。对大科学装置、高校、科研院所下放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审权限,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战略科学家机制,赋予战略科学家更大的人财物自主使用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人才举荐权。采用定向组织、同行评议等方式引进全球“高精尖缺”人才,优先为解决“卡脖子”问题建立引才“绿色通道”。二是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国际顶尖人才离岸创新中心、研发中心,探索“居住生活在市(境)外、工作创新在东莞”以及“前期研发在外、后期转化来莞”等柔性引才模式,加强与外国专业社团和专家组织合作,探索设立银发专家工作站。三是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交流机制。探索设立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科技创新开放基金,通过课题合作、活动交流、人才洽谈等资助项目邀请顶尖外国专家学者来东莞交流。发挥人才工作站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大科学装置、国家级实验室,构建全球化人才网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技术咨询和专项考察等多种形式,强化国际资深访问学者、卓越学者等人才交流。
       着力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拓展国家战略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把人才使用好是关键。近年来,东莞持续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发行全国首支人才主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组建产业投资母基金、创新创业母基金、松山湖天使基金等,为各类人才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直接融资服务。在全省率先探索职业技能评价定级与晋级并行机制,建立人才评价“东莞模式”,有效激发人才创新热情。下一步,东莞将持续完善人才使用机制,拓展国家战略人才事业发展平台。一是构建产才融合发展机制。打造产才融合市场化服务平台,根据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链接资金、政策资源,推动创新人才孵化项目、转化成果。探索设立人才创新创业险、人才投、人才保等金融产品,推广人才主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施创新人才持股计划,为国家战略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保障。二是优化科技人才管理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中,探索专项整体委托、“业主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组织实施方式,建立项目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对科技人才实施“里程碑式”考核。建立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资金动态管理机制,探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简化科研项目验收流程,推动实验监督检查结果共享共用。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突出同行评价、市场评价,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立科技成果估价和定价体系。贯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渠道,探索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前沿技术和新业态职称评价,探索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原文刊于《广东党建》杂志2024第4期,东莞市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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