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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政策

日期:2021-05-18 / 人气:

       5月18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以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为重要抓手,围绕“扶持新业态、做强中高端”两大核心,通过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本土骨干机构、支持机构优化创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机构招才引智、鼓励机构助推就业、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加强行业基础建设等举措,推动东莞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扶持新业态,做强中高端”两大核心部署,通过强机构、优产品、育环境,立足东莞产业发展需求,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平台,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打造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采取市镇共建的方式,在寮步镇建设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下简称“产业园先行区”)。
       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财政相应给予奖励。其中,机构或其母公司近两年度均位列HRoot发布的《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第51—100名的,给予10万元奖励,位列前50名的,给予15万元奖励;机构或其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机构或其母公司近两年度均位列HRoot发布的《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的,其区域性总部注册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机构最高200万的奖励。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产业园先行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招聘、外包、培训、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有产业发展需求、人才需求、基础条件成熟、行业集聚的镇街(园区)政府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采取自主建设方式,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若干个具有产业聚集、功能集成、广泛辐射作用的人力资源产业发展集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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