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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2020-12-31 / 人气:

       2020年12月31日,东莞市民政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 化职业化水平。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求。民政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同时《办法》明确,基层单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任务,确保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切实有效可行。包括公立医院,镇街(园区)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禁毒机构、司法机构、工会、团委、妇联,村(社区)等单位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办法》指出,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职级,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并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办法》指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由市民政局负责制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制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薪酬指导价格、实施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评定。社会工作专业职级实施备案管理,实施备案的专业职级在全市范围内适用。社会组织可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专业职级聘用到相应的社会工作服务岗位。
     《办法》明确,不同形式就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参考标准,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得到明显提高。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东莞人才发展规划;将高级社会工作师纳入人才安居、 人才子女入学保障范围;鼓励行业组织、慈善组织开展评先评优,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优秀人物等,营造关心、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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